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 通 知
来源:南宁市总工会   作者:    浏览:次    发表时间:2016-06-28 02:27:51
摘要: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
通 知

  

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

       

 

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总工会、各工会工委、各有关基层工会:

现将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南安委办〔20166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抓好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

有效处理。

请各单位将开展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工作总结,于8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总劳动保护部。联系人:向銣朝、覃秀莲,电话:26373212805708(传真)。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邮箱:nnszghldbh@126.com.

 

 

                  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