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总工会党组落实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三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社会公开稿
来源:南宁市总工会   作者:    浏览:次    发表时间:2018-12-06 18:24:39
摘要: 中共南宁市总工会党组落实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三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社会公开稿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5月15日至7月25日,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三轮巡察第六巡

 中共南宁市总工会党组

落实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三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社会公开稿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2018515日至725日,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三轮巡察第六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组)对南宁市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1012日,巡察组向市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主动认领、高度警醒、照单全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行动部署。

在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市总工会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小东巡察工作有关讲话精神,逐条逐项领会把握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对照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研究部署、全面实施整改工作。采取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分层次开展思想发动,统一思想,提高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着力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市委巡察组整改要求上来,珍视并运用巡察成果促进工会各项工作上新的台阶。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市总工会党组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整改工作的全面领导。市政协副主席、总工会主席李勤同志多次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党组先后组织召开7次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了《关于落实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三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南宁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市委第三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分类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要求市总领导班子和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都要主动认领问题,盯住问题不放过、扫清盲区不漏过,对所有的问题都要建立整改台帐,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三)聚焦存在问题,坚决立行立改。

20181119日,市总工会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党组成员紧扣巡察反馈意见,重点围绕巡察组反馈的5大类问题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深入开展对照检查,相互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巡察整改方向、整改重点和整改措施。党组书记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各承办部门和承办人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对照梳理巡察反馈的5大类13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市总工会党组研究制定了27项整改任务(措施),建立了整改销号台账,全程跟踪督办。目前完善制度22项,完成整改具体问题21个,基本完成5个,未完成1个。

(四)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整改实效。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完善制度管理,制定、完善了《中共南宁市总工会党组会议规则》《南宁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加强党对工会事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极端重要性,把握新时代工会组织、工运事业、工会工作的准确定位,引领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建章立制。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等规定,先后召开南宁市总工会第20次、第22次党组会议,修改完善《南宁市总工会党组工作规则》,研究制定《中共南宁市总工会党组会议规则》《南宁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并印发给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工委、市总机关各部(室)、驻会产业工会和各直属企事业单位执行,进一步规范和明晰党组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三是抓大局议大事,解决突出问题。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大局,结合工会工作任务特点,厘清工作思路和重点。在每年召开的务虚会议和全委会议向委员及广大干部职工征求的提案和意见建议中,筛选出事关工会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工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党组会和主席办公会的重要议题进行研究,每年专题研究2次以上。

2.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领会。我会于20181116,召开了全市工会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与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会议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坚定不移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

二是明确责任落实。坚决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制,制定实施了《南宁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由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责任人。明确每年班子领导和职能部门都要向主要领导签署和递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市总工会党组每年召开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会不少于2次,组织全市工会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

三是丰富宣教手段。通过组织报告会、宣讲活动、读书征文、演讲比赛、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向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带领广大职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继续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做好网络安全和舆情管理,努力营造工会系统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3.关于“去‘四化’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推进改革。按照群团改革相关要求,持续推进市总工会各项改革任务,阶段性对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督查,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快代拟的《南宁市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文稿起草、审核工作,尽快征求 全市各相关部门意见,提交市委、市政府审定。围绕全市支柱产业和重点领域,精心策划开展全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扩大竞赛覆盖面和职工参与面,进一步创新竞赛模式,落实竞赛激励机制,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劳模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工人队伍建设。

三是延伸服务触角。大力推进“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工作,加强会员实名制管理,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和服务工作。通过建立网上工会平台体系,面向基层开展网上工会工作,让职工群众在网上找到工会组织,成为工会会员,参加工会活动,表达利益诉求,形成网上网下深度融合、互联互动的工作格局。目前,市总工会正在着手建立智慧工会信息体系,预计明年可完成试行。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南宁市总工会网上工会建设工作方案》、《南宁市总工会关于对基层工会建设工会工作站、联合工会(工会联合会)、职工之家、工友村补助经费暂行办法》《南宁市本级困难职工救助办法》《南宁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和推行<工会维权意见书><工会维权建议书>制度的通知》以及机关办文、办会、接待、用车、培训等一系列制度,推动去“四化”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五是加大基层调研。积极转变作风,开展基层工会“大走访”活动。市总工会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分成7个联系指导组,对市属400多家企业工会进行全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职工队伍、工会工作等情况,收集意见建议,帮助困难基层工会和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六是着力支持基层。加大对基层工会经费补助力度,健全基层服务阵地。制定了《关于对基层工会建设工会工作站、联合工会(工会联合会)、职工之家、爱心驿站和工友村补助经费暂行办法》,准备出台县级文化宫经费补助意见,加大工会经费向基层倾斜力度,为鼓励、规范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七是组建职业队伍。组建职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保障基层工会有人办事。先后出台了《南宁市总工会关于工会专职工作者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南宁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意见,明确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身份和组织关系,产生的程序和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及经费来源,管理和考核办法等。目前,全市共面向社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79名,为全市工会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八是建立健全体系。建立职工维权和服务的工作体系,成立工会仲裁庭、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市总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并在县(区)、开发区、企业工会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6758家。积极探索打造调处信访矛盾纠纷“1123”模式(即一个工会仲裁庭,一支信访、调解、律师专业化队伍,推行工会维权“两书制度”,创新三个处理矛盾纠纷机制),提升了工会信访、调解、仲裁“一站式服务”效能。

九是转变服务方式。加强工会网上建设,转变服务职工的方式方法。开通了南宁市总工会网站、南宁市总工会“连心桥”微信公众号、南宁市工人文化宫微信公众号,不断丰富工会网上服务手段。下一步,还将建立工会网上政务系统,提升工会系统办文效率。

十是加强教育培训。着眼于提升工会干部工作水平,市总工会每个月组织1次“部长大讲堂”,由2名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授课。每半年组织1次工会工作大讨论活动,每次活动由10名工会干部在会上作专题发言,激发工会干部主动思考、改进工作的创造性。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抓党建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建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的研究和部署,明确要求市总工会党组每年听取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专题汇报不少于2次,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解决措施;每年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检查不少于1次;党组成员要加强对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检查指导。

二是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南宁市总工会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和健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从严从细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定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为支部专题学习时间,市总工会党组成员要主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建立市总机关党员干部专题活动室;定期开展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并组织上好党课,指定专人规范使用支部活动记录本,不断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水平。把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讲党课的功能定位区分开来,针对不同内容开展不同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督查机制。严格党建工作考核,建立各支部党建工作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201811月中旬,市总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一次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检查,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南宁市总工会机关党建工作检查的通知》,通过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对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领会。再次组织市总工会党组成员深入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提高对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严格开好民主生活会。明确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人事工作的副主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以后的每次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征求意见、组织集中学习、谈心谈话等环节要做精心的安排和布置。领导班子成员要在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在民主生活会上,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思想根源,不能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确保做到互相批评“辣味足”,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三是规范材料存档。从严要求做好民主生活会各种材料的撰写和会议记录。主要领导亲自主持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做到认真思考,写严写实,防止“会议年年开,材料老一套”。明确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民主生活会的记录和整理工作,会后汇总材料需经组织部部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主席和党组书记层层审核签字方可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3.关于“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规范开展支部学习活动,定期组织机关各支部认真学习领会党章各项规定,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历史教育和党的理论教育,切实提升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意识。

二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建立党费定期收缴、定期公示和定期督查制度。要求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到党费工作的政策性、时效性,严格遵守党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要求各党支部每月5日前公开上月党员党费缴纳情况。机关党委要定期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纪实制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强化“四种意识”,坚持“四个自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驰而不息整治“四风”,要求班子成员根据《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的通知》(南纪发〔20187号)要求,及时做好相关纪实记录,市总工会党组每季度对纪实手册进行检查,严格执行纪实制度。

二是严格实施清单管理。根据市总工会党组会研究审定的《领导班子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突出抓好责任清单的贯彻落实工作,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清单管理倒逼责任落实。

三是认真开展执纪监督。邀请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列席重要会议,请示报告重要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切实发挥纪检组管理指导作用,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开展执纪,把“四种形态”作为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会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特别是要求党员干部要把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自觉摒弃好人主义的思想,真正做到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不怕得罪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2.关于“执行干部管理政策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加强德的教育,把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贯穿到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等各个环节,选用干部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是规范干部出国(境)管理。对本单位的登记备案人员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应列为登记备案人员但未进行登记备案的,或者登记备案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到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或变更,分别于2018816日和1128日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新增8人,修改36人,撤销9人。20181120日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反馈的数据进行比对,进一步摸清底数、更新维护、登记造册,确保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工作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明确专人负责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因私出国(境)证件日常管理工作职责。登记备案人员需新申领或使用证件,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新申领的证件按干部管理权限交由组织人事部门保管。对新提拔或交流调整的登记备案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收管或移交相关因私出国(境)证件。

三是加强规范编制管理。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总工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南办发〔201860号)文件精神,再次理顺市总机关岗位职责,重新确定市总机关内设机构的岗位和人员。目前已经清退部分同志回原单位工作,还有13名从直属事业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下一步我会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逐步进行清退,计划一年内完成清退工作。

3.关于“内部专门监督机构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经审责任意识。在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后,经审会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巡察组提出的“内部专门监督机构履职不到位”问题,结合当前我会经审工作现状,从经审干部思想认识、经审组织建设、审计工作质量、审计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刻的分析、查找原因,并通过培训人员、出台制度、推进基建项目审计等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是完善经审制度规范。根据巡察组此次提出的问题对照现有经审工作制度从审前、审中、审后三个角度,重点对工会预算执行审计、基建项目审计、企事业单位财务审计等多个内容进行详细地筛查,建章立制,不断完善经审工作制度建设,依法履行审计审查监督职责。目前已经出台《南宁市工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4项制度,还有5项制度正在征求意见阶段。

三是改进经审工作方法。经审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依托社会专业审计力量,通过建立五大工作机制,继续稳步推进南宁市工人文化宫改造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并以此为切入点认真履行经审部门在工会基建项目建设、资产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审计监督职责。

四是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按照《全国工会经审干部2014-2018年教育培训规划》,加大对经审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拟于明年通过举办12期业务培训班、开展审计跟班集中学习等方式从政治理论、经审理论、政策法规、实务审计、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内容加强业务培训,从而提高工会经审干部对经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拓宽经审干部的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激发做好经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经审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水平。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思想重视。市总工会党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年内召开了2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方案,并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了监督执纪问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关键位置来抓好落实,为全力建设清廉工会提供有力的作风和纪律保证。

二是做好制度安排。坚持每年召开南宁市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各1次以上,会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上一年度的工作情况并部署当年的工作任务。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责任分工,按时按质做好党风廉政汇报、日常监督、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及工作纪实等工作。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强对《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资产管理等法规文件的学习、培训和严格执行。特别是对负有招标采购职责的部门和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工会干部职工不仅熟知国家大法,还要掌握工会内部规定,按规定办事。

二是完善招投标程序。进一步完善工会招投标工作程序,在今后涉及到工会工程项目建设、资产设备设施、物品和服务的采购时,必须既严格履行国家招投标法律规定又要认真执行工会资产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工会资产采购程序开展公开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会财务、经审、纪检参与招标工作审核负责会签制,确保各专业人员的意见建议能及时提出,为招投标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保驾护航。

三是完善报账手续。完善《南宁市总工会机关财务报销审批管理规定》制度,对报帐经办人不及时取回发票及相关票据的,提出相关的处理意见。加强财务人员对会计基础规范化等规章制度的学习,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领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财务人员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要加强责任心,严格把关,认真执行各项文件要求,规范报销手续,保证原始凭证的完整性。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的数量与规模。根据《南宁市总工会机关会议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格管理和审核会议经费开支,不得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不得用公款组织娱乐、健身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下转嫁或摊派会议经费,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会议活动纪念品。

二是依规执行公务接待活动。凡接待到我市开展公务活动的全国总工会、自治区领导同志和其他省(区、市)工会领导同志,严格按照《南宁市关于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南宁市总工会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执行。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员不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上烟酒,不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严禁擅自扩大专用车辆配备范围或变相使用专用车辆,严禁以任何方式借用、占用市总直属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车辆,严禁变相进行公务租车。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

四是依规妥善处理婚丧喜庆等事宜。市总各级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事宜时,应当文明、节俭、廉洁,从严控制规模,不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不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礼品。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活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南宁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市总工会党组每半年组织对市总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总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须分别于每年630日、1231日前向市总办公室报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告。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细则规定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五)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1.关于帮扶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市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市总领导班子成员共22人次深入定点扶贫村走访调研、检查指导扶贫工作。党组会议研究扶贫工作5次,制定扶贫工作计划,及时解决扶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根据扶贫工作具体需要和市总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南宁市总工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配有扶贫工作经验、了解扶贫工作情况以及对贫困村有深刻认识的同志加入市总工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参与扶贫工作,协助指导和督促检查帮扶干部责任落实。

二是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定点帮扶的贫困村进一步加强人力和经费支持。根据贫困村扶贫工作需要,我会从9月至12月共增派8名工作人员到贫困村协助比对扶贫数据、规整扶贫档案、迎接扶贫验收等工作。为进一步改善贫困村村委的办公条件和完善基础设施,在年度预算内给予内双村、加乐村各18万元的基础上,分别追加2万元和7万元,2018年对两个联系贫困村扶持经费共45万元。

三是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市总工会党组进一步对贫困村进行实地调研,组织一对一帮扶干部进村入户慰问贫困户,通过在贫困村进行集体办公,召开扶贫工作座谈会,听取村干部和第一书记关于扶贫工作情况汇报等,深入了解扶贫工作现状和问题,深入分析致贫原因。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扶贫工作,研究推动扶贫工作进展的具体措施,形成扶贫工作指导性意见。

四是进一步完善扶贫工作台帐。我会对于扶贫工作有的会议没有及时记录,有些资料没有及时进行整理归档,下一步我会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做好扶贫工作的各项资料整理归档,确保台帐规范。

三、巩固深化巡察成效,持续推进从严治会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加力、加劲、加措施,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我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市总工会党组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党组主要负责人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担起分管领域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当成长期、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一抓到底、持之以恒,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果,确保后续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强化督查问责。市总工会党组将紧紧抓住巡察整改工作不放松,强化巡察整改办公室的督查作用,针对易反复、难解决的重点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每项巡察整改后续工作都有专人负责,每条措施都能落实到位,每个问题都能有效解决。同时,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单位)及其责任人坚决予以问责处理。

(三)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通过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倒查市总制度缺陷,扎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发挥制度的规范性作用。对在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强化执行力,坚决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制度,抓紧规范完善;对尚未建立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制定实施。更加注重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为制度规范,构建起市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长效机制,为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推动发展夯实基础。

(四)进一步深化工会改革发展。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结合起来,在解决问题中持续深化工会改革,扎实推进我会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县(区)工会改革和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不断增强基层活力,发挥基层作用,着力构建有效覆盖的基层组织体系,努力打通工会组织联系服务职工的“最后一公里”,创新职工建功立业载体和方式,完善工会维权服务制度机制,加大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帮扶和保障力度,深化农民工入会和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我市持续推进“六大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排头兵,奋力推动首府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2820622;邮政信箱: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20号南宁市总工会组织部;邮政编码:530012;电子邮箱:nnszghzzb@126.com

 

中共南宁市总工会党组

2018126

 

 

 

 

 

 

 

 

 

 

 

 

 

 

 

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1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