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印发通知 让党旗在防汛抢险救灾一线高高飘扬
来源:南宁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    浏览:次    发表时间:2026-07-08 15:16:13
摘要:市委组织部印发通知 让党旗在防汛抢险救灾一线高高飘扬

    7月6日,市委组织部印发通知,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防汛抢险救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出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联防体系,落细落实防汛抢险救灾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党(工)委要组建党员突击队,对辖区内水库、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24小时巡查值守;村(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建+网格+大数据”机制作用,重点做好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转移安置工作。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党组织要加强联合会商,精准研判雨情水情灾情发展趋势,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双报到”机制要求,迅速组织力量下沉基层一线参与抢险救援。新兴领域党组织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保障防汛物资供应和市场价格稳定。

  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带头值守、包联重点,做到哪里有汛情、哪里就有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干部要确保全员在岗,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主动认领“党员责任堤”“党员先锋岗”,在转移群众、巡堤查险、应急抢险、河道清淤、设施抢修等工作中亮身份、作表率。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广大党员要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到村、到户、到人,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防灾避险。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就地转化为防汛抢险救灾队,配合村“两委”做好隐患排查和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公安系统党员要做好秩序维护和交通引导工作。医疗卫生系统党员要组建巡回医疗队,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做好灾后卫生消杀。宣传战线党员要加强舆情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弘扬防汛抢险救灾正能量。

  通知提出,各级组织部门要建立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纪实档案,对表现突出的党组织和党员及时宣传报道,对失职渎职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注重在防汛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把党员干部的表现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凝聚防汛抢险救灾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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