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来源:   作者:    浏览:次    发表时间:2018-02-18 00:02:19
摘要:南宁市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

 

南宁市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总工会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2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8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9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9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11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17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7
五、专业名词解释·····································17
 
 
 
 
 
 
南宁市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总工会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南宁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市总工会在市委和自治区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一)依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国工会、自治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五)协助县区党委和市直有关委、局党委(党组)以及基层单位的党组织管理县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基层工会的领导干部;指导市总工会直属单位的工作;监督、检查市总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市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六)承担全国、全区、全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全区“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七)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八)负责全市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港澳台工会的交流合作工作。(九)承担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总工会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安排,切实履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持续推进工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确保全年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抓好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一是在市总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和引领下,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参加市总组织的辅导宣讲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教育作为常态工作坚持好,把开展专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注重运用好学习教育中形成的实践成果转化为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推动力,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三大力加强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到工会工作之中。四是自觉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引导工会广大党员干部尊崇党章、敬畏党纪,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
2开展基层工会建设“落实年”活动,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一是加强工会组建会员发展突出抓好25人以上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突出在工业园区、建筑项目工地快递和家政行业等工会的组建。在全市非公企业法人单位数据库全市的企业建会率、职工入会率分别达到了97.47%97.56%的基础上,全面完成自治区总工会下达的组建任务。大力推进“会、站、家”一体化建设,发展农民工会员入会。二是加强基层工会活力建设。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建立总工会的试点工作,力争全市各乡镇(街道)均成立总工会。组织指导各县区把创建合格“职工之家”活动与“会员评家”、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职工信赖娘家人”的“双争”活动,扩大企业工会开展“三亮”活动的覆盖面,按照“六有”基层工会标准,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三是建设农民工工会工作站。在重点工程、物流企业、街道和社区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行业和区域建立工会工作站落实制度和经费,发挥作用,开展服务工作。
3、加强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南宁工人文化宫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科学设置功能和定位,把文化宫建设成为“职工的学校和乐园”。二是发挥教育培训功能,开展再就业公益培训和职工文化公益培训,举办中短期免费家政服务、育婴师、电工初级培训班和电脑、外语、书画、舞蹈形体等培训。三是体现文化服务功能,举办职工广场文艺活动、职工文化月月演、企业文化艺术节、书画摄影展等职工文化活动,主动挖掘职工艺术精品,培育职工文艺团队。四是充分体现文化宫的公益性,开放文化宫职工影院、职工球场,对企业和职工给予一定优惠,让职工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五是加快建设南宁市工运历史陈列馆,推进南宁市第二工人文化宫项目和南宁市美丽南方职工疗休养中心前期筹备工作取得新进展,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六是加大县级工人文化宫、城区职工活动中心和基层企业职工文化活动阵地三级网络建设,鼓励推广电子职工书屋,多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教育活动,丰富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4、大力推进技能大赛、劳动竞赛的深入开展。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为南宁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继续深入开展主题劳动竞赛、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和农民工技能大赛,进一步完善劳动竞赛组织、评估、表彰等机制,推动竞赛向非公企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拓展。抓好劳动竞赛示范单位建设,培养一批过得硬的先进典型单位,形成一批竞赛新经验,造就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模范人物,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打造出独具南宁特色的竞赛氛围和品牌,为提升南宁首位度再立新功。
5、继续抓好工会改革工作。完善《南宁市总工会改革任务清单》《南宁市总工会改革任务一览表》(征求意见稿),将改革各项任务指标分解到部门,并督促各相关部门完成年度改革任务,同时对县区工会改革进行指导,按时间节点完成改革任务,确保各项改革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不断开创我市工会工作新局面。
6、加大工会帮扶维权和保障力度。一是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生产生活困难,分类做好困难职工群体的解困脱困工作。继续为职工群众提供物质服务、生活服务,做实做细送温暖、金秋助学、特困职工日常生活救助等品牌项目。二是围绕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效益下滑的情况,把工会维权工作重心更多地放在保就业、保收入、保安全上,依法维护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经济权益。三是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强化对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在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地方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四是继续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重视各种劳动争议的调处化解,协助党政妥善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五是强化职工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开展2018年度“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本岗位的安全宣传和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六是进一步推进“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和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协商工作,从源头上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合法权益。
7、大力实施“惠工行动”,创建工会与职工互动的网上工作平台一是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大力实施“惠工行动”,推行“桂盛工会南宁市民卡”,组织发动全市有影响、有实力的特约服务商家、单位踊跃参与加盟,通过发挥“桂盛工会南宁市民卡”承载的各方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拓展工会会员卡优惠服务范围和普惠面,切实增加职工群众的获得感。二是推进市总工会信息平台建设步伐,通过建设市总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平台和微博、手机APP软件等网上平台,开展工会宣传教育、维权帮扶、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让职工群众能在网上找到工会组织、了解工会信息、参加工会活动、得到工会帮助。三是加强工会网上舆论阵地和网宣队伍建设,广泛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加强与职工群众网上互动,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使“互联网+工会”成为常态,更直接更便捷地联系服务职工。
8、做好工会其他工作。一是扶持市总工会定点扶贫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我会结合扶贫村的实际,以乡村两级组织为依托,以提升村民发展意识为抓手,以基础帮扶、产业帮扶、定点帮扶、针对帮扶、社会帮扶为重点,在马山县加方乡内双村、加乐村逐项推进帮扶工作,改善扶贫村贫困落后的面貌。二是积极配合兴宁区政府加大宿舍区及民族商场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工作推进力度。下一步,积极配合兴宁区三旧办、拆迁办、街道办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房屋征收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南宁市总工会是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民团体,预算管理方式为全额预算管理。所属事业单位有5个,分别是:南宁市总工会职工技协办公室(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南宁市职工学校(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南宁市工人文化宫(相当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南宁市总工会工人休养所(相当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南宁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仅有南宁市总工会本级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5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6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数23。现行政编制在职人数32人,事业编制在职人数20人。离休1人,退休56人。在职人员的工资、各项津贴以及补贴等人员经费未列入市财政统发中心预算,而是参照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经人事局核准后在实行独立管理的工会经费收入中列支。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预算1346.36万元,同比减少468.23万元,下降25.8%,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总预算1346.36万元,较上年减少468.23万元, 下降25.8%,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其中:基本支出146.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88%,同比减少294.58万元,下降66.78%;项目支出1199.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12%,同比减少173.65万元,下降12.64%,其中,专项项目支出1199.81万元,同比减少173.65万元,下降12.64%,无补助县区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99.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12%,同比减少173.65万元,下降12.64%,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南宁市本级20182020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南财预〔2017310号)要求,在支出安排中总体项目支出原则上要在2017年批复项目支出预算的基础上压缩10%,严格控制项目申报规模。2018年减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经费、“全国工会就业创业援助月”活动启动仪式及大型招聘会工作等两个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2.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5%,同比减少330.99万元,下降88.6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已移交市社保局发放的退休人员退休费,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不再编入本部门预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99.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7%,同比增加31.53万元,增长46.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南宁市总工会职工技协办公室、南宁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南宁市职工学校)人员经费的预算。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346.36万元,2017年预算1814.59万元减少468.23万元,同比下降25.8%201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46.36万元,2017年预算1814.59万元减少468.23万元,同比下降25.8%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99.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12%,同比减少173.65万元,下降12.64%,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南宁市本级20182020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南财预〔2017310号)要求,在支出安排中总体项目支出原则上要在2017年批复项目支出预算的基础上压缩10%,严格控制项目申报规模。2018年减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经费、“全国工会就业创业援助月”活动启动仪式及大型招聘会工作等两个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2.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5%,同比减少330.99万元,下降88.6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已移交市社保局发放的退休人员退休费,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不再编入本部门预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99.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7%,同比增加31.53万元,增长46.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南宁市总工会职工技协办公室、南宁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南宁市职工学校)人员经费的预算。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46.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346.36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46.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46.36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基本支出预算146.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88%,同比减少294.58万元,下降66.78%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3.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0.51%,同比增加35.66万元,增长52.7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南宁市总工会职工技协办公室、南宁市困难帮扶中心、南宁市职工学校)人员经费的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0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9.80%,同比增加25.01万元,增长623.6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及扶贫工作队员补助。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69%,同比减少355.25万元,下降96.1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已移交市社保局发放的退休人员退休费,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不编入部门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199.81万元,同比减少173.65万元,下降12.64%
1、专项支出1199.81万元,其中经常性支出1199.81万元,主要项目如下: 
1)送温暖(帮扶)活动经费170元。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拔款。主要依据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向困难职工开展“送温暖工程”、向困难职工子女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等帮扶工作,中央、自治区财政设立了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用途是对困难职工档案内困难职工进行帮扶慰问、特困救助,项目预算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
①生活救助: 用于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日常帮扶救助活动1500人次,经费预算150万元;;
②助学救助: 用于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救助活动30人次,经费预算10万元;
③医疗救助: 用于困难职工大病医疗救助活动25人次,经费预算10万元;
2)劳动模范荣誉津贴274.65元。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拔款。主要依据是1998年市政府印发了《南宁市劳动模范享受特殊贡献待遇实施办法》(南府发[1998]62),并且在2007年下发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的通知》(南府发[2007]115)。用途是发放劳动模范荣誉津贴。项目预算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
①全国劳模54人,每人每月500,支付津贴32.40万元;
②自治区劳模550人,每人每月200,支付津贴132万元;
③南宁市劳模605人,每人每月150,支付津贴108.9万元;
2018年拟表彰广西五一劳动奖章15人,每人每月150元,6-12月津贴费1.35万元。
3)非财政拨款单位劳动模范退休增加待遇经费18.6万元。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拔款。依据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总工会、人事厅关于对非财政企事业单位获得劳动模范等特殊贡献表彰人员退休后依法享受增加待遇管理办法》(桂劳社发[2007]93号)。用于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获得劳动模范等特殊贡献表彰人员退休后依法享受增加待遇经费。增加待遇经费计算基数=2017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年平均养老金24956元×(1+年平均养老金增幅比例约12.6%=28100.5元,因此2018年预算较2017年有所增长。经核实到20169月底我市符合文件规定依法享受增加待遇的退休劳模共101,项目预算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①享受增加待遇15%全国劳动模范9人(28100.5元×劳模退休依法增加比例15%×9=37935.7元;)共计3.79万元;
②享受增加待遇10%全区劳动模范13人(28100.5元×劳模退休依法增加比例10%×13=36530.7元;)共计3.65万元;
③享受增加待遇5%市级劳动模范79人(28100.5元×劳模退休依法增加比例为5%×79=110997元)共计11.1万元;
(4)南宁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总决赛经费130万元。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拔款,依据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开展职工技能比赛,参赛人员是工会关系隶属南宁市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派遣工(不含职业院(校)教师)等,不受现有技术等级和职称限制均可报名参赛。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技能大赛的筹备、竞赛及表彰工作,项目预算为:
大赛启动仪式、筹备协调会、总结表彰会等3.08万元
②用于印制大赛方案、各类通知、大赛画册等4.62万元
③用于支付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各赛区赛务费92万元。计划组织开展36个工种的比赛,主要用于参赛选手的培训用书费、培训老师的聘用费、理论知识比赛用的出题费,每个工种要出2套题,比赛的材料费、场地费还有操作比赛的裁判费等。
④其他零星支出0.3万元。
⑤获奖选手奖励:30万,按参赛选手的20%进行奖励,一等奖2000/人,二等奖1600/人,三等奖1200/人,优秀奖500/人。
5)厂务公开工作经费11万元。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拔款,用途是:
①选树培育厂务公开示范点4个,支持每个点建设工作经费2万元。依照自治区厂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厂开办发[2015]2)要求每年培育3-5个企业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②组织厂务公开工作培训,培训人数100,培训费用(含场地、资料、课酬及餐费),共计1.5万元;
③用于支付会议材料及印刷费、会场租用费等会议费用0.5万元。
④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6)南宁市工人文化宫离退休人员经费0.56万元。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拔款,用途包括离休人员医疗统筹,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互助金,项目预算主要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创建劳动模范技术标兵创新工作室195万元,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拔款;依据是《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宁市企事业单位开展创建劳动模范技术标兵创新工作室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14]55号);用途是通过创建劳模技术标兵创新工作室,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为劳模和技术标兵开展工作创新搭建平台。创新工作成绩显著,现有99家创新工作室,通过市创建劳动模范技术标兵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验收,对于成绩显著、考核优秀的劳动模范技术标兵创新工作室,市创建劳动模范技术标兵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将给予劳动模范技术标兵创新工作室按综合评定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的标准给予创建活动工作经费和表彰奖励,所需工作经费由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补助。项目预算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400万元,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拔款。项目立项的依据是201411月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南宁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4330号)根据文件要求,我会2015年—2020年每年目标培训在岗农民工5000人(次),项目经费每年由市财政拨款,各级工会经审、财务、劳动保障部加强对经费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助于推动农民工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有助于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南宁市总工会日常工作经费主要来源是工会经费留成经费,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来源是工会经费留成经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项目名称是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预算金额400万元,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拔款。
五、专业名词解释
1、南宁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南宁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开展的、以突出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重点的、有组织的群众性职工比赛活动。由南宁市总工会、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举办,请相关行业专家评审。目的是培养造就更多的广西工匠和创新人才,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技能素质和技术水平,为促进企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 送温暖(帮扶)资金。指市财政按年度纳入预算,以及全市各级工会筹集的,用于支持开展困难职工帮扶相关工作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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