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继续在全区开展集体协商要约集中行动
来源:桂工网   作者:景喆    浏览:次    发表时间:2022-04-21 10:35:58
摘要:记者从自治区总工会获悉,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自治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近日发出通知,继续在全区开展以“共克时艰、共构和谐、共促发展”为主题的集体协商要约集中行动,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稳岗留工等为重点内容,引导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扩大集体协商覆盖面,提高集体协商实效,推动构建我区和谐劳动关系。

  桂工网讯(记者 景喆)记者从自治区总工会获悉,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自治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近日发出通知,继续在全区开展以“共克时艰、共构和谐、共促发展”为主题的集体协商要约集中行动,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稳岗留工等为重点内容,引导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扩大集体协商覆盖面,提高集体协商实效,推动构建我区和谐劳动关系。

  据了解,此次集体协商要约集中行动从4月20日至6月30日,以稳岗位、促发展,保待遇、构和谐,抓重点、强保障,提能级、促增效,树典型、求突破为主要内容。行动范围包括自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尚未开展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包括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培育企业,列入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清单的企业;协商主体健全但未开展集体协商的行业(区域)、园区;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区域)、园区。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深入摸底排查,广泛宣传发动,创新协商方式,注重示范引领,以集中行动为契机,引导企业、行业性、区域性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与工会或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处理各类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