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城镇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工作 兜住兜牢兜好困难职工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来源:广西工人报   作者:    浏览:次    发表时间:2023-06-14 21:06:39
摘要:自治区总工会、民政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城镇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健全城镇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巩固拓展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果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有效衔接,切实兜住兜牢兜好困难职工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自治区总工会、民政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城镇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进一步健全城镇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帮扶救助对象、帮扶救助内容、工作保障任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原则,按照兜底保障、共享发展、精准帮扶、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完善政策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不断夯实困难职工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救助、基本住房安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六条保障线”,为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做出应有贡献。

 

《意见》明确,要及时发现困难职工,规范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力争发现一例解决一例,做到例例有记录、例例有回应、例例有档案。健全完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机制,落实“六保障”政策待遇,兜牢困难职工基本生活,提升困难职工生活品质。

 

《意见》明确了帮扶救助对象为经全区工会各级职工服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批准建立困难职工档案接受帮扶救助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帮扶救助内容为进一步筑牢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救助、基本住房安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政策待遇等六条保障线,以及落实临时救助和推动各类社会资源帮扶“两个全覆盖”。

 

《意见》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总工会和民政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增强帮扶合力;加强排查预警,强化动态监测,及时将存在致困返困风险的职工家庭纳入监测帮扶;加强数据共享,畅通响应渠道,实现部门之间帮扶救助数据互融互通,将困难职工数据纳入全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统一管理、协同比对、主动发现、快速预警,辅助各部门进行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帮扶救助对象正确对待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振信心、凝聚力量,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