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南宁市总工会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学习贯彻全国总工会、自治区党委以及自治区总工会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南宁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提名人选蒙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意见》,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出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工人阶级的高度重视,对广大产业工人的关心关怀,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市各级工会要准确领会和把握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引导产业工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总工会对学习宣传贯彻《意见》工作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高度认识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性,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改革为动力激励全市广大产业工人发挥主力军作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南宁篇章。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意见》学习宣传贯彻,在南宁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媒体平台,以及工人文化宫、职工书屋、工会驿站等职工服务阵地大力宣传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做深做实“劳模工匠进校园”宣讲活动,掀起学习宣传《意见》热潮,推动《意见》在工会系统落地生根。各级工会要认真总结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成效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具体举措、抓好落地落实,推动改革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要认真履行工会牵头抓总职责,整合资源,统筹推动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技能水平提升、主力军作用发挥、干事创业热情激发等方面,提升我市产业工人综合素质,推动《意见》精神在我市形成生动实践,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南宁篇章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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