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办发〔2022〕8号
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
关于2021年度南宁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
规范化建设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经审会、工会工委经审会,各产业工会经审会:
根据《南宁市县区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和《南宁市县区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南工审发﹝2019﹞2号),以及《关于上报2021年度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评材料的通知》要求,市总经审办于2022年2月起对18个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工会工委、产业工会的2021年度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4月27日召开市总第十九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研究确定了2021年度南宁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结果。现将考核情况及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7个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上报了考核材料,1个单位没有上报考核材料。
市总经审办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相关规定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存在疑问的项目,尤其是被扣分项目与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逐项核实、统一标准,确定上报常委会议的基础考评分值。
市总第十九届经审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听取了考核情况汇报,并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各位委员对工作创新项进行了评分,并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二、整体工作评价
本次考核结果表明,在南宁市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工会经审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总、市总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开展审查审计,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领导,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忠实履责,推动工会经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心工作助力、为全局工作添彩。
今年按照考核标准严格考核,部分单位考核评分分值有增有减,未得分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为均未向市级以上刊物(含桂工网、市总网站以及区总《广西工会经审信息》)投稿,部分经审会审计整改未全部完成;二是有的县级工会经没有举办经审培训班;三是有的城区级经审会没听取本级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报告或没有向工会代表大会(或全委会)作经审工作报告,经审会未配备具有审计或财务专业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没有完成直管基层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审验、审计、考核,经审会未参加重大开支及经济活动的有关会议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重视和解决。
三、考核结果
(一)根据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考核评分达80分以上的单位评奖,共评出2021年度南宁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一等奖5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4名:
一等奖:宾阳县总工会经审会、横州市总工会经审会、建设工会经审会、市直机关工会工委经审会、江南区总工会经审会;
二等奖:邕宁区总工会经审会、上林县总工会经审会、马山县总工会经审会、兴宁区总工会经审会、良庆区总工会经审会、南宁经济开发区工会工委经审会、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总工会经审会;
三等奖:隆安县总工会经审会、武鸣区总工会经审会、西乡塘区总工会经审会、青秀区总工会经审会。
(二)未按要求提交考核材料的单位: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工会工委经审会。
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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