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易地扶贫 安置点集中建会行动的通知
来源:南宁市总工会   作者:市总办公室    浏览:次    发表时间:2020-04-14 18:47:26
摘要: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易地扶贫 安置点集中建会行动的通知

  

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易地扶贫  安置点集中建会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工委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桂发〔2019〕36号)和《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南宁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易地扶贫安置点开展工会组建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会组建目标

指导搬迁安置点工会组织完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活动,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吸引到工会中来,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兴边富民、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作用。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摸清底数,充实基础数据(4-5月)。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工委要与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掌握最新基础数据,全面摸清查明辖区内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具体数量、建设情况、党工组织设立等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5日前报南宁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二)强化措施,规范提升(6-7月)。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工委要制定推进搬迁安置点工会组织规范提升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步骤措施、责任部门(人)及保障手段等,按照基层工会组织“六个有”的标准,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会组织进行规范化建设。

(三)党工共建,互促共进(全年)。坚持党建工建“一盘棋”思想,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契机,发挥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把基层工会建设纳入党建行动计划和考核体系。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工委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推动 “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工作机制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中得到贯彻实施。

(四)克难攻坚,集中突破(9月30日前)。各级工会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在推进搬迁安置点工会组织规范提升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整合各方资源,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进行攻坚,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

(五)创新思路,精准施策。指导安置点工会组织深入了解职工需求,开展相适应的文体娱乐活动、及时解决会员工作生活实际困难,让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之家”。

三、工作要求

(一)应建尽建。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工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各自制定的安置点工会组织规范提升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实现工会组织、工会工作对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有效覆盖,作用得到切实发挥。有职工25人以上的,单独建立工会组织;职工人数25人以下、10人以上的,建立工会小组,选举组长1 人,划归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或搬迁安置点附近的工会组织管理;职工10人以下的,要全部吸收他们加入工会,登记造册,划归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或搬迁安置点附近的工会组织管理。

(二)及时建档。各级工会要及时将建会、入会材料整理归档,完善各搬迁安置点工会组织档案资料。

(三)加强督查。各级工会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适时加强指导和督促,对安排部署行动慢、工作进展不大、没有完成计划目标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采取专题约谈、督促整改等方式推进落实。对没有按照要求完成任务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按时报送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工委分别于每月25日前将《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会组织规范化提升建设进展情况汇总表》(附后)、10月1日前将《各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情况汇总表》和各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会组织规范化提升建设情况(突出“六有”建设情况)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报送南宁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邮箱:nnmzglb@163.com)。

 

附件:1.各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情况汇总表

2.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会组织规范化提升建设

进展情况汇总表

 

 

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4

 

 

 

 

 

 

 

 

 

 

 

 

 

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414日印发

3号 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异地扶贫安置点集中建会行动的通知(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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