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工会工委,市属各基层工会:
现将《南宁市工会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总工会、工会工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并组织督查组对本级及所属基层工会进行督查。请市属各基层工会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各上述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153997492@qq.com,纸质版盖章后交至市总工会财务部1106办公室,联系人:蓝正燕,联系电话:0771-2822021。
附件:南宁市工会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督查方案
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印发
附件
南宁市工会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管理
督查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以案例的查处促进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整改,促进工会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纪委监委的指示精神,结合工会的实际,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对全市各级工会进行一次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全面督查,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指导,以国家、自治区及上级工会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会计制度》及各项财经制度为依据,通过督查,进一步加强对工会经费的使用监督管理,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规范,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
二、督查内容
(一)市、县(区)、乡镇(街道)工会使用工会经费过程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包括落实国家财经法规和全国总工会及自治区总工会制订的各项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情况。
(二)基层工会贯彻落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情况,是否将工会经费用于开展职工活动,以及必需的职工福利支出。
(三)基层工会在落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中,是否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在已建立工会企业、事业单位是否建立独立工会账户等,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及以下“八个不准”现象:
1.不准利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三、督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采取自查、重点督查相结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阶段(截至7月20日)。各级工会,特别是基层工会要组织力量,围绕督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写出自查报告。经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后报上一级工会。
第二阶段:重点督查阶段(7月21日至10月31日)。督查采取分级负责,一级管一级的办法进行。市、县(区)总工会(工会工委)在对本级经费及所属基层工会自查基础上,组织督查组对本级及所属基层工会进行督查,采取听情况汇报、查阅账本、与有关人员个别谈话等形式,深入了解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形成专项督查报告经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后于10月31日前报市总工会财务部。市总工会在各级工会开展自检、重点督查的基础上,组织若干督查组对本级、各县(区)总工会、工会工委以及市属基层工会进行全面督查。
第三阶段:梳理总结阶段(截至11月底)。各级工会在督查中,一方面要发现总结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中好的经验做法;另一方面要认真梳理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时限。研究建立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四、实施要求
各级工会组织对工会经费的监督负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按国家、自治区及上级工会有关法律法规使用工会经费的思想,认真履行好本次督查工作,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要负起监督职责,在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发挥监督作用,积极主动作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总工会成立督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伦 建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冯晓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丁 维 市总工会经审会主任、党组成员、
机关党委书记
张德生 市总工会四级调研员
主 任:张德生 市总工会四级调研员
副主任:李松林 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叶 冬 市总工会财务部负责人
叶文丽 市总工会经审办主任
成 员:市总财务部、经审办全体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将组成若干个督查组到各县(区)总工会、工会 工委、市属基层工会进行督查。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督查工作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督查工作任务。
(二)注重督查效果。这次督查是深入贯彻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工会改革工作的实际举措,是对各级工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一次全面检查。各级工会要科学组织督查,既要有一定的覆盖面,也要有广泛的代表性;既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也要把问题找准、措施定实。同时,将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时转化为制度安排,扎紧笼子,堵塞漏洞。
(三)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工会要把这次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制订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对查出的违纪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级工会要认真撰写专项督查报告,并填写工会专项督查基层情况统计表(附件1)、基层工会经费自查表(附件2),于10月底前将专项督查报告及相关报表报市总财务部。
附件:1.县(区)级工会专项督查基层情况统计表
2.基层工会经费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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