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总工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南宁市总工会网站(https://www.nnzgh.org/)进行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民主路20号,邮编:530023,电话:0771-2810260,电子邮箱:nnszgh@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南宁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严格按照《南宁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工会组织是党和政府与工人阶级桥梁纽带作用的发挥,影响着工会组织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责的履行,是我会建设法治工会组织的“桥头堡”“风向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增强人民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抓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南宁市总工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开展《条例》宣传工作。组织召开了南宁市总工会政务公开培训班,重新解读了《条例》,让全体干部职工准确理解《条例》的内容,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促进本会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扩大《条例》普及率。同时积极组织各单位从事政务公开的同志开展专题学习,确保对《条例》内容学深悟透。
2.深化加强文件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大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会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准确的公开等重点信息。按要求规范明确公开属性,要求各部室按照《南宁市总工会公文办理审批制度》在本会所有发文签签发处勾选明确公开属性,标注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理由。 2020年,全年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5条(政协提案4条,人大建议1条,工作动态及其他信息43条,工作报告1条)。
3.成立机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会根据市委、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通知要求,先后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和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不断修改完善《南宁市总工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市总工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伦建同志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冯晓华担任副组长,市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总工会办公室师吕任主任,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4.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按照《条例》要求,我会编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并按时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政府系统智能通讯及数据交换平台、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档案馆、图书馆以及相关报刊媒体上公开发布。
5.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及回应。严格落实政策解读责任主体,不断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起草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2021年,我会共同步解读文件3份。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会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2021年我会未收到过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事项。
(四)行政诉讼
2021年我会未收到过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事项。
(五)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制度。要求各镇、各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做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确保每一份文件规范标注公开属性。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规范做好信息审查工作,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逐级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合法合规、及时准确、真实有效。
(六)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1.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坚持南宁市总工会门户网站作为公开第一平台,2021年11月按行政审批部门规范要求,对门户网站的的公开栏目进行规整,重新在政府门户网站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栏目分类设置规范发布各类信息。
2.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工作。根据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明确城区政务新媒体管理部门和主办单位。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督促各主办单位(部门)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开设、信息发布和内容审核工作等日常维护工作。南宁市总工会共有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多种平台,对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升信息传播效率提供了有力支撑。
3.认真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及政民互动平台工作。加大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工单及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工作办理力度,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督促相关承办部门对群众反映的诉求及时办结。全年共受理12345热线工单10件,满意率100%,进一步畅通民生诉求平台,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强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利用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LED显示屏、横幅标语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及时公开疫情防护信息和注意事项,宣传新冠肺炎防护知识。2021年公开疫情防控相关信息250余条,有力提升疫情防控宣传的覆盖面和防范措施的知晓率。
2.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1年,南宁市总工会协办南宁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主办南宁市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2件,协办2件,办理结果已全部公开在网站上。
(六)监督保障方面
1.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同时结合工会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形式的培训指导,提升政务公开队伍整体素质。2021年举办政务公开培训会1次,培训人数36人次。针对个别部门调整人员后,对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不熟这一情况,采取面对面或工作微信群交流等方式,有针对性的进行一对一培训指导达13人次,对相关问题及时予以解答。
2.加强考核监督。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下发整改通知、电话告知及截图上传“两公开”工作Q群等多种方式反馈到部门,并督促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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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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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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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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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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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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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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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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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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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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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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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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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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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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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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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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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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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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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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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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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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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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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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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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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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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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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计划
我会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研究,在今后工作开展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律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工会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制度,扎扎实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通过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
(三)突出抓好门户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积极公开社会关注度高、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丰富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
(四)切实加强对各业务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能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上报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科室负责人进行问责。
(五)完善市总工会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网上会员管理系统建设,做到充分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转变办公方式、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公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宁市总工会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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