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总工会新闻发布会制度
来源:   作者:    浏览:次    发表时间:2017-03-30 16:22:30
摘要: 南宁市总工会新闻发布会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有效实行会务公开,扩大广大职工群众对工会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工会工作的监督,确保新闻

 

南宁市总工会新闻发布会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有效实行会务公开,扩大广大职工群众对工会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工会工作的监督,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为首府南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会时间、地点
市总工会新闻发布会每半年举办一次,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也可随时举行。
  南宁市总工会新闻发布会地点: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大楼综合会议室。
二、设立新闻发布会办公室
    新闻发布会办公室设在宣教部。
三、新闻发布会内容
  新闻发布会包括以下内容:
  1.市总工会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重要规章和文件的有关内容;
  2.南宁市职工群众重大活动;
  3.南宁市总工会重点工作进展或完成情况;
  4.涉及社会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5.市总工会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6.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新闻发布会办公室根据市总工会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或由市总工会各部门、各产业工会、直属事业单位主动申报,最后由市总工会办公室汇总提交主席办公会议审定。
  四、新闻发布会的管理和审批
  1.原则上,市总工会各职能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新闻发布统一归口管理,除市总工会统一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外,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不得自行安排新闻发布会。
  2.南宁市总工会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布会办公室于发布会的前15天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席办公室会议审定。
五、新闻发言人
  1.南宁市总工会确定1-2名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由熟悉工会情况、新闻宣传工作、本部门情况,具有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表达沟通能力的同志担任。
  2.南宁市总工会新闻发言人由以下2人担任:
1)陈国任: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2)莫凌嵩: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六、新闻发布会组织
  市总工会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工作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应等,由宣教部负责。新闻发布会的会务工作由市总工会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会相关材料由责任发布单位或部门负责提供。
七、新闻发布会纪律
  1.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所发布的内容必须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对内容涉密或涉及国家安全但又必须对外发布的,须经保密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审核同意。
  2.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举办者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重新报批。
3.新闻发布会相关申请、通报材料和图片、视频资料要求归档管理。
 
 
               南宁市总工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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