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总工会职工综合楼20层398.09㎡房屋租赁项目招租公告
来源:南宁市总工会   作者:    浏览:次    发表时间:2023-12-22 10:00:31
摘要:南宁市总工会职工综合楼20层398.09㎡房屋租赁项目招租公告

一、租赁标的物名称:南宁市总工会职工综合楼

二、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南宁市民主路20号

三、招租事项说明:

1、标的物: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南宁市工人文化宫大院内的职工文化综合楼第 20 层四间办公室,面积合计共 398.09 平方米(其中:2001室154.74平方米、2003 室148.61平方米、2005室44.98平方米、2006 室 49.76 平方米)。

2、承租期限:二年。

3、招标起步价及物业管理费:租金单价底价为45元/㎡/月,月租金底价为17914.05元/月,每次竞价阶梯按标的月租金的1%金额确定,即竞价阶梯为179元/次;物业管理费按现行标准每月每平方米10元执行,租金及物业费按前一年的总额逐年递增,年递增率为百分之二。

四、租赁用途及要求:

1、标的物只限作为办公使用,不得另为他用。

2、标的物作为一个整体出租,不进行拆分出租。

3、标的物不得转租或分租。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或经其授权的分支机构,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2、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经济实力。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 ;自然人须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单位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经法定权威机构审计过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6、公司注册资本、净资产、经营网点数量、经营规模、

经营业绩、经营管理团队等情况介绍。

7、拟装修及投资方案。

8、拟经营与管理方案。

9、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名起止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八、承租人确认方式:

1、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承租方被确认符合承租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时,视为交易成功。

3、在符合交易规则的条件下,竞价最高者中标,若竞价相同情况下,原承租单位优先获得承租资格。

九、租赁合同:

竞租公告中的《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参考2021年5月18日经市总工会聘请的大成法律顾问修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公开招租模板)版本进行公告。

十、联系方式:

地点:南宁市民主路20号南宁市总工会综合楼905室

联系人:0771-2818809(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