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南宁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结果的通报
来源:南宁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作者:    浏览:次    发表时间:2024-04-03 10:13:45
摘要:2023年度南宁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工会工委、各产业工会经审会:

  根据《南宁市县区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和《南宁市县区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南工审发〔2019〕2号),以及《南宁市总工会经审办关于对2023年度南宁市县区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南工审办〔2024〕1号)要求,市总经审办于2023年2月起对18个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工会工委、产业工会的2023年度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及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应参与2023年度南宁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的市总所属下级工会有18个,其中,15个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上报了考核材料,2个单位没有开展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按规定一票否决,不评定任何等级,分别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工委经审会和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经审会;南宁青秀山风景区工会工委经审会没有上报考核材料,根据考核通知有关规定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市总经审办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相关规定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考核,对各项扣分分值与各单位充分沟通,逐项核实、统一标准,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二、整体工作评价

  本次考核结果表明,全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自觉围绕工会主责主业、重点任务,科学谋划和部署工会经审工作,全面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监督工作,为中心工作助力、为全局工作添彩。

  经考核,扣分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的单位未向区总《广西工会经审信息》或全总《工会经审工作》投稿;二是大部分单位未获全国、全区、全市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三是有的单位未提交经审工作创新材料或提交的材料无具体措施、未取得成效;四是有的单位未被市级以上刊物或桂工网、市总网站采用;五是有的单位未向市总经审办上报调查报告或调研文章。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重视和解决。

  三、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办法规定,总分80分以上的单位可评定等次,据初评结果,共有15个单位总分80分以上,评出2023年度县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按评分高低排列分别为:

  一等奖:

  武鸣区总工会经审会(98分)。

  二等奖:

  宾阳县总工会经审会(93分);

  上林县总工会经审会(90分)。

  三等奖:

  邕宁区总工会经审会(89分);

  马山县总工会经审会(88分);

  横州市总工会经审会(84分);

  隆安县总工会经审会(82分)。

  评出2023年度城区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一等奖1名、二等奖7名,按评分高低排列分别为:

  一等奖:

  江南区总工会经审会(90分)。

  二等奖:

  南宁市建设工会经审会(89分);

  南宁经开区工会工委经审会(87分);

  兴宁区总工会经审会(87分);

  西乡塘区总工会经审会(86分);

  青秀区总工会经审会(86分);

  市直机关工会工委经审会(83分);

  良庆区总工会经审会(80分)。

  (二)不获评情况

  1.没有开展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实行一票否决,不评定任何等级的单位: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工委经审会、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经审会;

  2.未提交材料参评单位:南宁青秀山风景区工会工委经审会。

南宁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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