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总工会关于蓝正燕同志负责财务部(资产监督管理部)全面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宁市总工会   作者:    浏览:次    发表时间:2023-02-16 10:01:21
摘要:南宁市总工会关于蓝正燕同志负责财务部(资产监督管理部)全面工作的通知

南工字〔2023〕1号

 

 

南 宁 市 总 工 会

关于蓝正燕同志负责财务部(资产监督管理部)

全面工作的通知

 

市总机关各部(室)、驻会产业工会,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经市总党组研究,决定:

       蓝正燕同志(女)负责南宁市总工会财务部(资产监督管理部)全面工作。

 

南 宁 市 总 工 会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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