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印发《关于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的10条任务举措,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领域高质量充分就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家政服务消费需求。
其中,在提升职业技能、优化职业评价、维护合法权益方面都有哪些好消息?
快来看看吧!
提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
按照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规范化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实操技能训练,加强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
动态更新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和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
各地可结合实际将急需紧缺的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纳入本地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持续开展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行动,组织实施巾帼家政提质扩容专项培训工程。
发挥家政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体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家政企业完善实训设施,加强技能提升培训。
鼓励家政培训机构与小微家政企业合作开展在岗技能提升培训。
优化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评价
进一步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家政服务职业评价机制和职业评价体系。
加大家政服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遴选力度,积极推进家政服务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技术支持和工作指导,提升家政服务职业评价质量。
鼓励家政企业、家政培训机构引导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维护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加强家政企业日常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保障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引导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工伤保障政策。
支持家政企业购买意外伤害、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对家政企业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进行补贴。
探索适合家政服务业的工会建会、入会方式,扩大工会覆盖面。
支持行业协会、行业联盟建立家政服务纠纷调解机制,开展纠纷调解。
鼓励各类调解组织、工会组织和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指导,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最新推荐
点击排行
- 480511南宁市总工会召开十八届七次全委(扩…
- 3730722017年“全国工会就业创业援助月”…
- 290053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
- 267034关于加强和规范工人文化宫管理的意…
- 191605王东明:在中国工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
- 184696市总工会领导
- 182667市总工会副主席杨隽深入基层慰问劳…
- 181668做好意识形态引领,全力推动工会宣传…
- 157739南宁市总工会召开工会工作务虚会议…
- 1549910南宁市总工会开展2018年春节送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