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2024年居民医保最新缴费标准公布
来源:新华社、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 作者:
浏览:次
发表时间:2024-08-27 15:27:40
摘要: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部门26日公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图源: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
这是自2016年以来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新增首超个人缴费新增,居民个人缴费增幅也适当降低。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继续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通知要求,增强大病保险精准保障能力,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医保叠加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达到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报销比例向高额医疗费用倾斜。
通知提出,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合理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在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背景下,合理提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是巩固提升待遇水平、确保制度平稳运行的客观需要。
此前,国家已出台文件激励居民连续参保。此次通知进一步要求各省份对连续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分别设置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措施,并严格执行。
最新推荐
点击排行
- 482721南宁市总工会召开十八届七次全委(扩…
- 3750622017年“全国工会就业创业援助月”…
- 293733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
- 272894关于加强和规范工人文化宫管理的意…
- 213755王东明:在中国工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
- 192166市总工会领导
- 184697市总工会副主席杨隽深入基层慰问劳…
- 183738做好意识形态引领,全力推动工会宣传…
- 159769南宁市总工会召开工会工作务虚会议…
- 1569810南宁市总工会开展2018年春节送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