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特邀审计员的公告
来源:   作者:    浏览:次    发表时间:2018-06-11 16:15:48
摘要:为进一步充实和更新南宁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南宁市总经审会”)特邀审计员队伍,经南宁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公开选聘南宁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特邀审计员

为进一步充实和更新南宁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南宁市总经审会”)特邀审计员队伍,经南宁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公开选聘南宁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特邀审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在南宁市行政区域(不含五县、武鸣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具有审计、财会或工程技术等方面专业技能和资格的审计工作人员。

二、特邀审计员资格条件

(一)热爱工会经审工作,愿意承担特邀审计员的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会经审、财务制度,能熟练运用工会经审、财务等专业知识完成审计任务。

(三)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或具有从事工会财会、审计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截止2018年6月30日不满65周岁,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审计工作。

三、特邀审计员的职责

(一)受南宁市总经审会的委托,依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工会经审要求,参与南宁市总经审会组织的审查审计工作。

(二)按照审计工作计划和安排,参与审计工作方案制定、审计以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等起草工作。

(三)运用自身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特长,协助南宁市总经审会加强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促进工会经济活动的科学管理与规范运作。

四、特邀审计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特邀审计员在履行审计职责、办理审计事项时,有权反映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在履行特邀审计员职责时,接受南宁市总经审会的领导,自觉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人员守则,保守国家秘密和审计工作秘密。

(三)积极参与南宁市总经审会举办的活动、培训、会议等。

(四)积极反映职工群众关于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按照规定获得相应劳务报酬。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推荐和自荐均需填写《南宁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特邀审计员申请表》。自荐方式报名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报名材料和要求

1.《南宁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特邀审计员申请表》一份。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明等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

3.近期免冠白底1寸照片1张。

以上三种材料缺一不可,请将填写好的《南宁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特邀审计员申请表》和本人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明等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命名为“特邀审计员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nnszghjsb@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特邀审计员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

(三)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四)报名地点:南宁市民主路20号南宁市总工会综合楼12楼1217号房。

(五)特邀审计员聘任程序和任期

由南宁市总经审会对申请人进行初步筛选后,将拟聘任人员名单提交南宁市总工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聘书。特邀审计员的聘期为三年。

六、未尽事宜,请与南宁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叶文丽、陈  蕾,联系电话:0771-2805970(办公)、15607710003、13707882656。

 

附件:南宁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特邀审计员申请表

 

 

                   南宁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

 

南宁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特邀审计员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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