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来源:市总财务部   作者:    浏览:次    发表时间:2019-03-15 11:46:36
摘要: 南宁市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总工会主要职责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mid

 南宁市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总工会主要职责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2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8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9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9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11

三、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13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4

五、专业名词解释·····································14

 

 

 

 

 

 

 

南宁市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总工会主要职责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南宁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市总工会在市委和自治区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一)依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国工会、自治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五)协助县区党委和市直有关委、局党委(党组)以及基层单位的党组织管理县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基层工会的领导干部;指导市总工会直属单位的工作;监督、检查市总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市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六)承担全国、全区、全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全区“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七)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八)负责全市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港澳台工会的交流合作工作。(九)承担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我会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总工会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持续推进工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的重要讲话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持续抓好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的重要讲话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来审视和改进本单位的工作。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权威,团结带领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

    2、大力推进技能大赛、劳动竞赛的深入开展。引导职工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主题劳动竞赛、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和农民工技能大赛,进一步完善劳动竞赛组织、评估、表彰等机制,推动竞赛向非公企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拓展。抓好劳动竞赛示范单位建设,培养一批先进典型单位,形成一批竞赛新经验,造就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模范人物,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打造出独具南宁特色的竞赛氛围和品牌,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为提升南宁首位度再立新功。

    3、加大工会帮扶维权和保障力度。一是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生产生活困难,分类做好困难职工群体的解困脱困工作。继续为职工群众提供物质服务、生活服务,做实做细送温暖、金秋助学、特困职工日常生活救助等品牌项目。二是围绕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效益下滑的情况,把工会维权工作重心更多地放在保就业、保收入、保安全上,依法维护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经济权益。三是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强化对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在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地方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四是继续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重视各种劳动争议的调处化解,协助党政妥善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五是强化职工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开展2018年度“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本岗位的安全宣传和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六是进一步推进“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和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协商工作,从源头上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合法权益。

4、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一是加强工会组建会员发展。全力推进“八大群体”的建会入会工作。在全市非公企业法人单位数据库建会率、职工入会率均达到了90%以上的基础上,全面完成自治区总工会下达的组建任务。大力推进“会、站、家”一体化建设,发展农民工会员入会。二是加强基层工会活力建设。组织指导各县区把创建合格“职工之家”活动与“会员评家”、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职工信赖娘家人”的“双争”活动,扩大企业工会开展“三亮”活动的覆盖面,按照“六有”基层工会标准,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三是扎实推进工会会员实名制试点工作。以市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组织为实名制工作试点,按照全国总工会统一要求和基本标准,普查登记会员基本要素,建立能与自治区总工会、全国总工会对接的实名统计数据库,同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确保会员实名制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四是扎实抓好工会改革工作。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出台我市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制定和细化具体工作落实措施,组织协调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更好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根据我会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事业单位的改革,着重解决直属事业单位的性质、人员、编制和运营管理模式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5、创建工会与职工互动的网上工作平台。加快市总工会信息平台建设步伐,重点打造网络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网络自动化办公、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加强工会网上舆论阵地和网宣队伍建设,广泛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加强与职工群众网上互动,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使“互联网+工会”成为常态,更直接更便捷地联系服务职工。

6、大力加强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工会工作提质增效,为真正当好职工的“娘家人”提供坚实保障。自觉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引导工会广大党员干部尊崇党章、敬畏党纪,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

 7、做好工会其他工作。一是扶持市总工会定点扶贫村开展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在马山县加方乡内双村、加乐村逐项推进帮扶工作,改善扶贫村贫落后的面貌。二是进一步做好禁毒宣传教育、“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南宁市第二工人文化宫项目和南宁市职工疗休养中心前期筹备工作。四是积极配合兴宁区政府加大宿舍区及民族商场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工作推进力度。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南宁市总工会是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民团体,预算管理方式为全额预算管理。所属事业单位有5个,分别是:南宁市总工会职工技协办公室(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南宁市职工学校(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南宁市工人文化宫(相当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南宁市总工会工人休养所(相当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南宁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仅有南宁市总工会本级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59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33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3名。现实有在编在职机关行政编制31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人数22人。离休1人,退休59人。在职人员的工资、各项津贴等人员经费未列入市财政统发中心预算,而是参照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经人事局核准后在实行独立管理的工会经费收入中列支。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总预算1350.87万元,同比增加4.51万元,增长0.33%,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总预算1350.87万元,同比增加4.51万元,增长0.33%,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其中:基本支出271.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08%,同比增加124.72万元,增长85.10%项目支出1079.60万元,1199.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92%,同比减少120.21万元,下降10.02%,其中,专项项目支出1079.60万元,同比减少120.21万元,下降10.02%,无补助县区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04.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18%,同比增加4.85万元,增长0.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9.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17%,同比减少13.19万元,下降31.0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已移交市社保局发放的退休人员退休费,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不再编入本部门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6.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6%,同比增加17.72万元,增长17.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标准提高。

(三)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350.87万元,2018年预算1346.36万元增加4.51万元,同比增长0.33%。201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50.87万元,2018年预算1346.36万元增加4.51万元,同比增长0.33%。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04.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18%,同比增长4.85万元,增加0.4%,支出与上年相比相差不大,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9.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17%,同比减少13.19万元,下降31.0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已移交市社保局发放的退休人员退休费,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不再编入本部门预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16.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6%,同比增加17.72万元,增长31.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南宁市总工会职工技协办公室、南宁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南宁市职工学校)人员经费的预算。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5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350.87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5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50.87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基本支出预算271.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08%,同比增加124.72万元,增长85.10%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4.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4.33%,同比增加71.19万元,增长68.90%。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绩效考评奖金预算;二是基本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标准提高。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9.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4.43%,同比增加10.13万元,增长34.91%支出增的主要原因:一是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二是扶贫工作队员补助提高。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7.6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1.23%,同比增加43.40万元,增长305.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079.60万元,同比减少120.21万元,下降10.02%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19年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项目支出在2018年批复预算的基础上压减10.02%主要项目如下:  

1、送温暖、帮扶资金135元。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拔款。主要依据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向困难职工开展“送温暖工程”、向困难职工子女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等帮扶工作,中央、自治区财政设立了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用途是对困难职工档案内困难职工进行帮扶慰问、特困救助,项目预算主要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

2、劳动模范荣誉津贴292.40元。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拔款。主要依据是1998年市政府印发了《南宁市劳动模范享受特殊贡献待遇实施办法》(南府发[1998]62),并且在2007年下发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的通知》(南府发[2007]115)。用途是发放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截止20189月底,实际人数为全国劳模53人、自治区劳模501人、市级劳模580人。项目预算主要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

3、非财政拨款单位劳动模范退休增加待遇经费22.64万元。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拔款。依据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总工会、人事厅关于对非财政企事业单位获得劳动模范等特殊贡献表彰人员退休后依法享受增加待遇管理办法》(桂劳社发[2007]93号)。用于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获得劳动模范等特殊贡献表彰人员退休后依法享受增加待遇经费。项目预算主要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

4、南宁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总决赛经费100万元。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拔款,依据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开展职工技能比赛,参赛人员是工会关系隶属南宁市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派遣工(不含职业院(校)教师)等,不受现有技术等级和职称限制均可报名参赛。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技能大赛的筹备、竞赛及获奖选手奖励等。项目预算主要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5厂务公开工作经费9万元。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拔款,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厂务公开工作培训、日常开支及资料印制等。项目预算主要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培训费。

6、南宁市工人文化宫离退休人员经费0.56万元。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拔款,用途包括离休人员医疗统筹,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互助金,项目预算主要是其他保险。

    7、创建劳动模范技术标兵创新工作室120万元, 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拔款。依据是《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宁市企事业单位开展创建劳动模范技术标兵创新工作室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14]55号);用途是通过创建劳模技术标兵创新工作室,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为劳模和技术标兵开展工作创新搭建平台。创新工作成绩显著,现有99家创新工作室,通过市创建劳动模范技术标兵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验收,对于成绩显著、考核优秀的劳动模范技术标兵创新工作室,市创建劳动模范技术标兵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将给予劳动模范技术标兵创新工作室按综合评定给予创建活动工作经费和表彰奖励,所需工作经费由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补助。项目预算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8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400万元,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拔款。项目立项的依据是201411月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南宁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4330号)及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发〔20153号),根据文件要求,我2015年—2020年每年目标培训在岗农民工5000人(次),项目经费每年由市财政拨款,项目预算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三、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三公”经费主要来源是工会经费留成经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来源是工会经费留成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项目名称是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预算金额400万元,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预算拔款。

五、专业名词解释

1、南宁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南宁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开展的、以突出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重点的、有组织的群众性职工比赛活动。由南宁市总工会、科学技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举办,请相关行业专家评审。目的是培养造就更多的广西工匠和创新人才,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技能素质和技术水平,为促进企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 送温暖(帮扶)资金。指财政按年度纳入预算,以及全各级工会筹集的,用于支持开展困难职工帮扶相关工作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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